04 Jul 荷兰法定审计
荷兰的有限责任公司(Besloten Vennootschap)或荷兰的上市有限责任公司(Naamloze Vennootschap)的董事以及所有者常常意识不到他们有需要遵从荷兰法定审计以及合并财务等要求的义务。因此,没有遵从该义务的公司一般会被处以罚款的惩罚,甚至董事会成员有可能会面临被处以6个月的监禁。 法定审计(Wettelijke controle)是根据审计监督法(Wet toezicht accountantsorganisaties)的要求,出于社会贸易的目的,检查公司或者机构的财务责任。公司必须准备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且/或者委托荷兰注册审计师(RA)或具有审核财务报表授权的会计顾问(AA)进行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 根据公司规模不同,荷兰公司遵从荷兰法定审计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公司规模分为微型,小型,中型, 以及大型——划分标准可以根据以下参照表确定。 在不同的公司规模中,只有中型和大型公司的年报需要由独立且合格的注册荷兰审计师进行审核。为了对公司规模进行更好的分类,荷兰法定审计要求在确定公司规模时,公司至少在连续两个财政年度里,需至少满足上述三项标准中的其中两项。 在判断公司的规模时,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划分。一般情况下,母公司应将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集团公司的财务数据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然而,也有一些的例外情况不需顺应合并要求,即子公司及其他集团公司可省略合并财务报表这一要求。 有三种情况属于例外,这意味着该(部分)集团不需被包括在编制集团年度合并账目以及独立账目之内: 控股公司或者中间控股公司按照上述规模标准符合小企业资格; 中间控股公司制度(适用于“荷兰民法典”第408条第二项); 群体制度(适用于“荷兰民法典”第403条第二项)。 根据“荷兰民法典”第407条第二项,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将一个或者多个上述公司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中排除; 集团公司的整体影响对于整个集团无关紧要; 集团公司的财务数据只能以过多的成本或需要过长的时间才能获得; 集团公司处于被出售阶段。 如果您需要有关法定审计的更多信息和/或专业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