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Jul 向其他欧盟国家出口商品或服务和ICP申报
作为欧盟的成员,荷兰政府让本土公司容易地与其他欧盟国家进行货物进出口。但是,进出口公司必须要履行额外的行政管理要求。为了在欧盟共同体内提供商品或服务,除了增值税申报之外, 出口公司还需要完成欧盟共同体内交易申报,也叫ICP申报。这样税务局既能调查这些商业交易的有效性,又能跟其他欧盟国家交换信息。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会详细说明哪些公司必须提交ICP申报和需要完成ICP申报的时间。
欧盟共同体内供应
欧盟共同体内供应就是给在荷兰境外的欧盟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虽然这种交易在荷兰无需包括增值税,公司仍然需要在欧盟共同体内申报增值税并进行ICP申报。
如果公司满足下面的任一情况,就必须提交ICP申报:
- 公司在欧盟共同体内提供商品
- 公司在欧盟共同体内提供服务
- 公司把自己的货物转移到其他欧盟国家
如果公司向在荷兰境外欧盟国家,没有增值税号的个人或客户出口商品,公司不需提交ICP申报。更何况,在这种请款下,出口公司必须开发局发票是加上增值税。如果出口公司未按规定加上荷兰增值税,税务局可以对公司进行额外的税收评估,公司可能还是要补交所有应税商品或服务的税额。
要求
在欧盟共同体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公司需注意下面这些要求:
- 有关欧盟共同体内提供商品的发票上必须备注说明是欧盟共同体内供应。
- 有关欧盟共同体内提供服务的发票没有增值税代码,但发票应该表明增值税已经被反向收取,荷兰文表达是“BTW verlengd”。
- 公司和客户的增值税号要写上发票。在开发票之前要检查客户的增值税号是否仍保持在激活状态,才能判断是否需加上荷兰增值税。
- 证明商品或服务出口的文件,包括订单确认,装箱单,提单和其他相关文件,公司需自行存档。
提交ICP申报
ICP申报跟增值税申报不一样,该申报不一定需在每个期间提交。如果公司没有提供任何欧盟共同体内的商品或服务则不需提交。有关欧共体商品的供应,ICP申报是按照发票日期按时提交;有关欧共体内服务的供应,ICP申报是按照提供服务的时间期间内提交的。ICP申报的频率可以是每月, 每季度或每年提交,取决于公司达到了哪些具体要求。
所有公司都能每月提交ICP申报,然而,如果公司的货物价值每季度超过50.000欧元,他们需按法定要求每月申报。如果公司在提交ICP申报的季度和前四个季度里,出口货物总价值都没有超过50.000欧元,公司可以按季度提交ICP申报。希望按年度提交ICP申报公司必须要向荷兰税务局申请执照/许可证。
如果您希望得到有关在国外开展业务和欧共体供应的更多信息,请随时跟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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